嵩明:充分运用“五个一” 高位开展扶贫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21 18:38:5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紧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扎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充分运用“五个一”,高位开展扶贫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一统筹。即统筹强化五项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统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其13个分指挥部,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同时形成以派驻纪检组、下级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主责单位横向监督,县纪委重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扶贫工作纵向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2018年,通过执行五项机制共排查、移交、处置问题题471个,问责处理11人,集体1个,党纪处分18人,提醒谈话74人,纠错诫勉谈话67人。通报曝光8期,20个典型案例,涉及26名党员干部。

一治理。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成5个交叉检查组和4个重点检查组,紧扣扶贫项目、资金、责任等方面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140个(其中自检自查14个、交叉检查73个、重点检查5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核查通知书共14份,现已督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的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纠错诫勉谈话。对市交叉检查组反馈的70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同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重点项目、资金情况开展了重点核实检查,给予提醒谈话4人,纠错诫勉谈话45人,问责7名领导干部。

一专项。即把扶贫领域纳入巡察并开展专项巡察扶贫领域工作。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体系,始终把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每轮巡察的重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同时成立专项巡察组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截止目前,发现问题61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党纪处分3人,问责处分3人,并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纠错诫勉谈话3人,其余问题均已整改。

一清理。即对全县全年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问题统一清理排查。2018年,共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级监督检查发现的228个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整改落实有差距的45个问题进行处置,提醒谈话5人,纠错诫勉谈话12人。

一平台。全县成立1个县级群众诉求中心、5个镇(街道)群众诉求中心、75个村居委会群众诉求点、400多个村小组诉求联系点,构建起集群众举报受理、办理、监督、反馈为一体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2018年共录入扶贫领域群众诉求2965件,已办结2965件,办结率100%。(张杨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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