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满意度测评为66家参评单位干部作风“画像”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9 12:07:25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日,富民县通报2018年度机关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工作情况,对全县66家单位(部门)干部作风对标对表“画像”,倒逼各单位(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责任落实,激发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开展评议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评议主要围绕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履职6个方面展开。内容直指参评单位是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是否遵守党章捍卫党纪、是否正风肃纪勤政为民、是否忠诚履职敢于创新、是否恪尽职守敬业高效,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行风评议代表由富民县级领导,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国有平台公司及驻县企事业服务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特邀监察员、驻县驻镇企业代表、窗口服务单位和服务对象组成。
扩大参与面量化评估作风建设。县评议办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县经济社会服务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国有平台公司及驻县企事业服务单位三个类别的66家单位和行业部门开展机关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问卷测评工作。统一印制600份《富民县2018年机关行业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综合评价表》分发到全县74家单位(部门)进行评议。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公证处及特邀监察员代表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对收回的598份《评价表》进行统计、汇总。通过梳理,共征集到对16家单位的意见、建议21条。
统计汇总66家单位评价表
直面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评议结果表明,通过作风整顿工作,全县各单位(部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经济社会服务部门共33家单位参加评议,平均分为95.35分;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共23家单位参加评议,平均分为92.71分;国有平台公司及驻县企事业服务部门共10家单位参加评议,平均分为91.38分。涉及整改的单位(部门)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本次行风评议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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