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用好用准党纪法规“两把尺子”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7 17:19:23
编辑:西山—王银行
自西山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充分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 “两把尺子”,充分履行专责机关职能,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明“规尺”,夯实纪法基础,推进队伍融合。区监委挂牌后,立即组织召开纪委监委干部大会,践行“学思践悟”,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在市委党校开展为期5天的封闭式专题培训,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中纪委培训中心学习,定期邀请云南大学、省委党校、市委党校专家教授给全系统干部授课12次,开设“主任(部长)双周讲堂”25次,采取案例评析、重难点答疑、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讲解、经验交流23次。此外,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心等形式,对转隶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定“量尺”,把握边界关系,制定衔接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准确把握执纪和执法的边界关系,区分情况、精准处置。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先用纪律的尺子进行衡量和认定,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再用法律的尺子守住底线不放松。着力在工作流程、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实现纪与法的密切衔接、相互贯通、整体联动,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25人次,“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2人次,“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人次,对反映失实的2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
亮“戒尺”,立足惩防并举,坚持严管厚爱。西山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坚持实事就是,宽严相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次,移送审查起诉5人。(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王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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