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找准“微切口”向“微腐败”开刀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6 17:17:52

编辑:寻甸—李秋仙

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采集、编造虚假信息材料,将不符合申报领取宜居农房建房补助或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亲戚或自己上报,套取国家宜居农房建设补助资金;把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特困户条件的亲属上报成特困户,骗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虚报、瞒报未建房名单……

2018年,为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寻甸县纪委监委从惠民资金发放、涉农资金监管等方面,找准“微切口”,切实向“微腐败”开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畅通渠道,多渠道搜集线索。

“现在上面是动真格了,在我们村好几个地方都设置了举报箱,还公开了举报电话,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直接举报和反映了,而且举报的问题也会马上得到解决。听说,前段时间有人套取国家宜居农房建设补助资金,举报后村组干部都被处分了。” 六哨乡龙街村一村民说道。

这是寻甸县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方便民众举报身边微腐败的一个侧影。2018年,该县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微信诉求举报受理方式,设置民情意见箱,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建立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举报身边的违法违纪及腐败问题。以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下乡接访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挖掘微腐败问题线索。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深挖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小金库”整治等工作中的问题线索,拓展案源。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积极与组织、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共享案源信息。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70件(次)。   

在继续运用墙报、标语、公开栏、便民联系卡、短信发送、发送宣传资料等传统公开手段的基础上,该县依托村级电子公告栏,更多的采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各类村务公开信息;开通覆盖16个乡镇(街道)所属村委会的微信公众平台,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村务工作进行“指尖”公开,便于群众随时随地查看村务情况,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建章立制,注重平台建设。

“我们现在建立了村级监督员工作日志、月报表制度,向每名监督员发放一本工作日志,每天记载履职情况,每月以表格形式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监督,评议监督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经考核不合格,免去监督员职务。” 仁德街道建设社区李书记介绍道。

这是寻甸县通过建章立制,通过规章制度来约束基层干部后的一个真实写照。该县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全县174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上报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每季度依据考核得分进行优秀、好、中、差分级评价。2018年,该县共对评价为“中”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36人次,对评价为“差”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25人次。

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制度,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村务决策监督流程、党务公开监督流程、村务公开监督流程、民主理财流程、村财务支出监督流程、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流程、民情恳谈监督流程、“述、询、评”工作流程、村干部审计监督流程等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村监委作用,挤压“微腐败”生存空间,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清风寻甸”设立“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对身边的“微腐败”进行举报。2018年,“清风寻甸”共收到17条“微腐败”问题线索,已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紧盯关键人,“无微不治”治腐败

“我真后悔当初一念之差,犯下了这么低级的错误,不但让我挨了处分,更让我丢了脸。”曾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上报名册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受到通报问责处理的河口镇黑箐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某悔悟地说道。

六哨乡龙街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吕某某、妇女主任吕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吕某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袁某某、大河边村村民小组长赵某某、河底村村民小组二组组长吕某某、河底村村民小组二组副组长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些给予处分的“微腐败”案例无不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2018年,寻甸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行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纠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该县遵循“区域相邻、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16个乡镇(街道)纪委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各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县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具体对口联系,负责具体的办案及业务指导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纪委人手不够、经验不足以及说情风对“微腐败”案件查办干扰大等问题。2018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微腐败”9件,党纪政务处分46件62人(其中科级干部8件8人),问责34件52人(其中科级干部9件9人)。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一律实行优先处理,做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办理。”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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