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精准践行“四种形态”2018年处理212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4 16:06:47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寻甸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认真开展“四项约谈”,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自觉筑牢防腐墙。
强化日常警示教育,拉实“防御线”。
“这次警示教育对我触动挺大的,作为村干部,一定要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利,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来自七星镇高天村的农村党员干部阮某说道。
2018年,寻甸县纪委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警示教育常态化。
以 ‘庭审走进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关键”岗位干部和部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村党总支书记及县监委一线办案人员共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监察体制改革后,由寻甸县监委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把旁听法院庭审作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课堂,让党员干部面对面 “零距离”接受警示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以案为鉴,从而达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旁听一案,惩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2018年,寻甸县还组织560名科级干部参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通报会,深入剖析15个违纪违规案例,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组织全县78名单位“一把手”到五华监狱、云南省二监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用鲜活动的案例警示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正确认识、运用手中的权力。组织60余名农村党员干部就近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本地违纪违法案例进行现场教育,达到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的目的。组织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老百姓是天》,组织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
“接下来,我们还将坚持以多形式创新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寻甸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强调道。
注重开展交心谈心,面对面找出问题。
“今天找你们来谈话,不是故意和你们过不去,而是对你们负责任,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是好事情,等犯了大错再谈那就来不及了……”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约谈存在“轻微”问题的2名干部时语重心长地说到。
据统计,2018年,寻甸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节前必谈”“任前必谈”“苗头性问题必谈”“重要岗位必谈”的“四必谈”机制,共开展“四项约谈”1019件1019人。
“谈话内容方式不能是千篇一律的,要分门别类,谈出特点,谈出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约谈前主动做足功课。
首先是全面了解被约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兴趣爱好和性格特点等信息,力争找准破解其思想障碍的“钥匙”,全力消除被约谈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再是对症下药,分层分类制定出差异化、个性化的“谈话餐”,让约谈对象“想说”“能说”“敢说”。对风险点高的重点工作岗位党员干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化约谈;对约谈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进行批评教育的进行警示式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开展提醒式约谈;为了解约谈对象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摸清思想动态进行沟通式约谈。
约谈提醒并未一“谈”了之,约谈后须明确整改内容,将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以清单方式明列并交由谈话对象。要求约谈对象对“约谈整改清单”中涉及到本人的问题,必须立刻纠错改正;对涉及领导干部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问题,必须指导督改,并明确要求在收到“约谈整改清单”15天内,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同级纪委(纪检组)。
“一开始确实有点抵触,挺害怕的!以为纪委是来找茬的,但是并没有,反而这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我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今后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通过常态化约谈让干部受到经常性的提醒教育,促使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
把握约谈重点,找准找实存在问题。
“对存有隐瞒、回避、推诿等情形或谈话后仍不重视、不改正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谈话函询后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转入初核或立案程序。”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开展“四项约谈”提出的要求。
该县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收紧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针对不同情形开好药方,切实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
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升学、婚宴等高峰期,及时通过每周例会和党员大会进行集体谈话,讲清纪律规矩,引导广大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新提任及轮岗交流干部,在其走上新的岗位前及时进行廉政谈话,使之保持清醒头脑,珍惜岗位、严格自律;对存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经常大吃大喝等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敢红脸、常提醒,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聚焦扶贫、财政、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对10余个重点岗位的人员逐一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加强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县纪委约谈2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纪委领导围绕责任落实和廉洁自律等内容约谈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负责人20人。
“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避免更多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顶风违纪的,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该县纪委监委度责任强调到。
2018年,寻甸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12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149人,占70.3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31人,占14.6%;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9人,占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3人,占6.1%,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纪法效果。(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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