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构建“四个监督”全覆盖格局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4 10:22:34
编辑:石林—陈云
2018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全面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全覆盖格局,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重在从严从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教育培训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发挥好纪律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石林廉语”微博、“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扩大纪律教育的覆盖面。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
加强对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具体工作中,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1人。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办理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1741人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结转交办件14件,问责处理12人、提醒谈话6人、责令检查1人。
坚持挺纪在前,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3人,使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置79人,占5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41人,占27%;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3人,占15%;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0人,占6%。建立廉政谈话室制度,开展廉政谈话1094人次。
加强监察监督
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围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对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改善营商环境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457个,党纪政务处分41人,问责125人次,责任提醒谈话622人次。
发挥好纪委监委“双剑合璧”的战斗力,加强纪委、监委内部配合,同步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加大监察调查力度,启动监察调查27件29人,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623人次,讯问77人次,询问94人次,查询194人次,调取272人次,扣押26人次,查封2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4人次。
坚持把处置作为重要职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5名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28名领导人员进行问责;把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查处职务违法案件中,涉及职务犯罪的12人,移送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发出监察建议7份,督促部分乡镇(街道)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置。
加强派驻监督
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坚持把准方向、把准定位、把准职责,各纪检组积极理顺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关系,利用“同一栋楼办公”的便利,摆脱“同一口锅吃饭”的掣肘,以履行监督责任不打折扣的态度,促使监督单位党组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廉洁等问题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反映。经常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情况,如实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被监督单位和部门的政治生态问题。2018年,13个派驻纪检组聚焦重要任务、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3个,受理信访举报21件,立案6件,问责17人。
有效利用“驻”的优势。积极利用与驻在部门“在一个楼里办公、工作、学习的优势,主动架起“天线”,关注“张家长、李家短”,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前端。以找准切入点作为常态监督抓手,根据驻在单位职能职责,灵活采取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研究会、廉情分析会等会议,讲纪律说责任明规矩。利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工作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载体,配合党组织做好警示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通过天天接触,瞪大眼睛,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2018年,13个派驻纪检组共开展廉政教育活动25次,开展廉政谈话210人次。
加强巡察监督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组建12个巡察组对16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64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提出意见建议88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57项。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8个方面35项问题,制定91条整改措施制,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实施专项巡察“亮剑行动”。 对西街口镇、大可乡等6家乡镇(街道)和县卫计局、县财政局等6家县直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着力发现脱贫攻坚中落实责任不力、作风不实和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脱贫攻坚过程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退出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35个,提出巡察建议18条,移交问题线索5件。
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巩固巡察成果。开展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13件,立案1件,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5人。制定下发《关于对县委前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对前三轮巡察的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和《县委巡察办工作规则》,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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