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奇观醉人 清风袭人——石林县纪委监委以忠诚干净担当扛起党和人民重托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10 14:20:19

编辑:石林—陈云

山石冠天下,风情醉国人。

在石林,凶险俊秀的千古景观,令人流连忘返;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令人如沐春风。

在石林,有一支“纪律部队”,他们时刻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铭刻在心,他们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他们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淡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就是——石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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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石林县纪委监委被授予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走进石林县纪委监委档案室,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法治单位、先进平安单位、基层党建示范点……一本本鲜红的证书、一块块闪光的牌匾静静地述说着这个集体的光荣往事。多年来,在昆明市纪委和石林县委的领导下,他们以忠诚干净担当扛起党和人民的重托,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甘当“啄木鸟”,为美丽石林幸福彝乡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拔“烂树” 无私无畏正风肃纪

2018年1月22日,刚从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纪委监委工作3天的杨云波突然接到分管领导电话,安排他参与一起信访举报件的调查核实。“总认为转岗有个过程,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任务。”转隶的彷徨、惆怅,很快被紧凑的工作节奏取代。后来杨云波发现,这就是纪委监委的工作常态。

每年农历新春佳节,当大部分人正惬意地享受着亲情的滋养时,县纪委监委的干部总是吃过早餐就匆匆出门,深入景区、农家乐、洗浴中心等各类休闲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收假后,他们又前往超市、饭店、地税局抽查核对发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四风”。5年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作风问题63件134人,先后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71起105人。

在全县纪检干部孜孜不倦地努力下,5年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93件,立案172件,结案161件,处分188人。严肃查处了鹿阜街道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原会计段某某贪污集体资金679万余元案,县住建局吉某某等人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贪污私分公款案,板桥街道板桥村委会潘某某等人拉票贿选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震慑了腐败分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纪检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默默耕耘,用辛苦指数换取政治生态的廉洁指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晖表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石林县纪委筑牢“办案是本职,不办案是失职,办不好案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风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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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成立前夕,第一批转隶人员到岗到位,开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新征程

2018年2月,迎着料峭的春风,石林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一年来,县监委启动监察调查27件29人,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623人次,讯问77人次,询问94人次,查询194人次,调取272人次,扣押26人次,查封2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4人次,制度优势逐渐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纪法衔接,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执纪执法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断推进,为正风反腐肃纪增添了强劲动力,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了坚实支撑。

治“病树” 关口前移预防腐败

2018年3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范围、操办标准、随礼上限等内容进行“定标”。2天后,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组长徐丽华收到了驻在单位职工小普的满月请柬,按照文件规定,满月酒不在可操办客事范围内。徐丽华立即向小普传达文件内容,并对其开展廉政谈话,扭转思想误区,及时制止了这场违规客事,教育挽救了又一名干部,在住建局上下起到示范效应。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在工作实践中,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破解“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一难题的方法。围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制定出台《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等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使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有抓手、有阵地,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115个,先后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纠错诫勉谈话4025人次,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

2015年11月,以鹿阜街道原会计段某某贪污集体资金案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小会计贪巨款》登上云南电视台党风廉政栏目,为进一步吸取经验教训,县纪委总结出规范小微权力“1234”工作法,即健全一个村级监督组织,每年开展两次“村(居)务面对面”活动,出台三项制度加强集体“三资”监管,绘制四张监督流程图,让监督有章可循、有程可依、有据可查,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护“森林” 清风正气润泽彝乡

“我宣誓,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公仆本色;严守党的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带头廉洁自律,严管下属家人……”在县文庙上空,一句句郑地有声的誓言久久回荡。这是县政府领导班子在“遗臭碑”和“去思碑”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历届县委政府班子上任后到“两碑”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已成为一种惯例。思想是行动的“定海神针”,县纪委监委坚持在教育引导上下功夫,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为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火墙”。如今,每半月接收一条廉政短信,每季度阅读一封廉政公开信,定期到“三大”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已成为石林县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在分析身边人犯错道路的过程中,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对表,调整行为之舵。

“‘去思碑’和‘遗臭碑’原尺寸复制摆放于公园,并将石林诗人创作的关于两块碑的诗文记刻印在石上,向游人讲述石林这一段意味深长的历史。”一身阿诗玛着装,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胡梅,是石林县统计局业务科工作人员,兼职石林县文庙“两块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解说员。她说,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在这里兼职当解说员,既是自豪,也是警示。自豪的是通过自己对“两块碑”的解说,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廉洁“防火墙”,成为党和人民信任的队伍;警示的是自己的思想一次次得到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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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到“两碑”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史明鉴,严防“灯下黑”

石林是旅游大县,县纪委监委紧紧抓住这一优势,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旅游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着力打造以石林风景区(廉洁文化项目)→县委党校(纪律教育基地)→县人民法院(农村数字化警示教育基地)→双龙公园(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圭山(红色文化旅游基地)为主线的廉洁文化旅游专线,既丰富了石林的旅游业态,又使廉洁清风吹遍彝乡大地。

抓队伍 严管厚爱打造铁军

2017年9月,从首都北京传来喜讯,石林县纪委被中纪委、人社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云南省129个县(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纪委。这既是对石林县纪委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鞭策和压力。

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设“机关业务讲坛”17讲,制定“十要十不准”行为标准,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组建社会各界人士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2017年县纪委实施派驻机构改革,对全县69家党和国家关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实施巡察体制改革,设立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为巡察监督全覆盖助力;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取消原县监察局和检察院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组建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对象从原来的1639人扩展到6639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通过三项改革,不仅织密了监督网,还充实壮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改革中,部分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轮岗、交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增强了干事创业的本领,提升了执纪执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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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王秋婷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体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打铁人”

“石林县纪委监察局政治坚定,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扎实,是一支团结奋进、清正廉洁、奉公守法的队伍。”李昆华就是石林县纪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组主任科员。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大楼里匆匆的步伐和忙碌的身影,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这个团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甘于奉献的工作激情。真真是一支正本清源、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

古语云:“有美意,必须有良法乃可行。有良法,又须有良吏乃能成。”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县纪委监委将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切实担起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石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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