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223件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8 16:39:48

编辑:晋宁—张亚云

去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统一受理口径,对受理的检举举报件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确保了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加大设施建设,畅通举报渠道。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11个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登记;在晋宁门户网站“晋宁区党风廉政网”和微信公众号“清风晋宁”显眼的地方增加了检举举报功能;8个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相对规范的信访接待室,实现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体+举报渠道畅通。做到了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来电有人听、网络有人办。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3件,其中上级转交办85件,本级自收97件,乡(镇、街道)受理信访举报41件,同比上升33.53%。

加大网上研判,摸索诉求规律。在确保“五位一体”举报渠道畅通的同时,充分发挥好“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作用,加大对平台录入诉求的研判和排查,找准压实层级责任,确保区域性、阶段性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访和激化群众矛盾的问题得到及时化解和解决;确保瞄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得以发现,在检举举报问题和一般群众诉求方面做到补短板、通末端,进一步提高办信质量和效益。2018年全区在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3156件,办结3156件,办结率100%。在录入的3156件群众诉求中,反映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5件,其中2件4人次被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件1人次被通报问责处理;2件因反映失实作了结处理。

加大信访督办,提高办信质量。区纪委对转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对转交办信访举报件督查督办成常态。在督查督办中,采取电话督办与现场指导相结合、查阅报告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检查相结合,通过信访督查督办的方式,及时解决了承办单位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确保了转交办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8年区纪委对上级转办和本级自收的182件信访举报件的49件77次进行了跟踪督办,跟踪督办率达26.92%,确保了转交办信访举报件按时完成和办信质量。(唐先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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