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图解2018年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7 16:21:49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案件,严把质量关,着力提高执纪执法审核力度。
2018年度,区纪委监委案审室共受理案件62件78人(“乡案县审”45件),已审结62件78人(含2017年受理2018年审结的案件7件7人)。其中,移送司法审查起诉5件13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6人,村(组)干部25人,其他人员26人。
2018年审结的62件案件中(含“乡案县审”45件),给予党纪处分67人(警告21人,严重警告1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22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2人,降低岗位等级2人,行政撤职2人,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六个月1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3人;党纪政务处分不在我区管辖范围5人。党纪轻处分占比56.7%,党纪重处分占比43.3%,开除党籍处分占比32.8%。
2018年受理和审结案件略有增加,案件涉案人员数量增加明显,案件受理人数同比上升6.85%。一案多人、窝案、串案情况较为突出;受案范围除“乡案县审”、自办案件外,还审理了指定管辖案件;审理工作高效,结案率有较大提升,审结件数上升5.1%,审结人数上升18.18%,结案率提高9.59%。
2018年案审室首次审理了县处级干部案件,审结县处级干部人数上升200%,乡科级干部人数上升28.57%,一般干部人数上升6.67%;村(组)干部人数上升25%,其他人员人数上升8.33%。乡科级干部和村(组)干部涉案人数上升幅度较大。
2018年案审室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其中,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人,上升35.7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0人,上升5.26%);党纪政务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3人。运用第二种形态上升幅度较大,首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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