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强化“一线”监督让基层公权力不再“任性”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7 15:40:22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在小龙高速路改扩建工程征迁工作中,嵩明县嵩阳街道原为民服务中心干部张某,布能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某采取虚增地上附着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张某、杨某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据嵩阳街道纪(工)委书记介绍,从获取问题线索,到处分通报,县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全程进行指导跟进,为办成案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撑。
近年来,针对基层纪检组织查办案件人手较少、能力不足、怕得罪人等问题,嵩明县纪委监委将全县5个镇街道划分为责任区块,分别由5个纪检监察室进行联系,全流程指导镇街道纪委“精细化”耕作,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基层工作制度和办案办访片区协作,每月深入联点单位督促指导,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委室综合分析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建立完善镇(街道)纪委季末交流制度,实时排名、晒监督执纪次数、晒监督案例成果、晒“四种形态”数据,用数据说话,用实绩评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执纪审查工作落后的乡镇纪委负责人,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发现案源线索。在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上对纪律审查工作相对薄弱、工作成效不明显的2个乡镇纪委要求表态发言,进一步传导压力、鞭策后进。
据悉,针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业务不熟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审查水平。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传授指导办案方法、技巧和安全文明办案常识;采取“以案代训”等方式,定期抽调选取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手把手的进行帮助,让他们实际参与到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的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中,并让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同志传授经验、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使他们尽快成为业务能手,现已对1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亲自带队,深入到所联系乡镇进行案件督办、指导,帮助镇(街道)纪(工)委分析案情、完善证据、准确定性。
此外,为了倒逼纪检监察组织将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块“责任田”上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整量化考核内容,将有效检查、四种形态、问题线索移交数等主业指标,转化为对基层的监督力指数进行考核,强调主动发现、解决问题的实施加分,被上级发现、曝光问题的实施扣分。促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干部在考核中扬优势、找差距、补不足、提质效,营造敢于担当、真抓实干良好工作氛围,基层纪检组织执纪监督积极性和工作成效明显提升。截止目前,指导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立案件32件,同比上升23.1%;处分20人,同比上升11.1%。 (张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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