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紧盯“微权力” 从严从实监管社区干部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4 10:47:56

编辑:呈贡—马亚非

日前,呈贡区制定出台《呈贡区社区干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社区干部工作职责、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待遇保障等机制,着力提升社区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聚焦重点,重拳出击。监督社区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落实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行使职权情况;监督社区干部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情况;监督社区事项准入清单执行情况;监督社区干部落实党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社区干部作风纪律,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严厉打击,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渗透。

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对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街道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民政、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工作,又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值得关注的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指导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日常抽查和专项纪律检查,依纪依法受理并处置反映社区干部的投诉举报;按照干管权限和职责分工,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不廉洁履行工作职责的社区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把社区党组织及社区干部工作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健全制度,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准入和退出、审计、监督等机制制度,体现严管与厚爱,提升社区干部履职能力。例如,在教育培训方面,把社区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和街道对新任社区干部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在审计方面,街道和农林、审计等部门要对社区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开展专项审计;在监督方面,健全完善街道和纪检监察、组织、民政、农林、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协作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严肃纪法,形成震慑。织密监督网,深挖问题线索,组织、民政、农林、水务、审计、财政、城管、公安、检察、国土等部门和街道发现社区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处置。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进行处理。此外,街道及有关部门将相关责任追究情况运用到对社区干部的绩效考核中。(马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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