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着力发挥巡察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2 14:52:50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一体推进政治巡察、整改落实,形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合力,着力发挥巡察监督政治导向作用。2018年巡察发现问题129个,发现问题线索34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112条。党纪政务立案2人,问责2人,纠错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2人,了结1人。清理违规资金102.98余万元。

着力在发现问题上“求准”。依托业务巡察切入政治巡察,巡察前,在对巡察组人员的搭配上,密切结合巡察将涉及到的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征地拆迁、津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等工作协调参与巡察的人员,同时,对参与巡察的人员就巡察的方式方法等进行全面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为巡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巡察中,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采取查阅原始记录、谈话了解、对接走访、网络资料数据比对等方式加以核实印证。巡察后,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并及时进行认真细致分析研判,确保巡察发现移交问题线索精准。

着力在上下联动上“求实”。制定印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巡察办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等14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的政治巡察工作监督网,确保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同时,突出“三个一”,第一次固定巡察组长配强巡察队伍,第一次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第一次规范推行巡察底稿制度提升精准度。突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充分借助“互联网+”通信媒体,创建信访举报“二维码”。在全市率先对村社区(居委会)开展专门巡察。今年已巡察6个村社区,推动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巡察,把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着力在巡察震慑上“求效”。改进巡察反馈、移交机制,夯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节点推进,及时跟进问效。组建专项检查组和重点抽查组,围绕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坚持“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集中对前四轮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对前四轮被巡察的单位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扩大巡察成果的辐射震慑范围。目前共发现问题38个并督促整改到位,提醒谈话2人、纠错诫勉谈话3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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