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纵深推进巡察监督 发现问题128个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2 14:51:03

编辑:盘龙—孟庆毅

2018年来,盘龙区委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共对区属16家机关单位和2个国有企业开展第五至第七轮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128个、移交线索13件、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51.9万元。

搞好统筹协调。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向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委巡察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发挥统筹协调指导职能,当好领导小组和巡察组的助手和帮手,促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各巡察组认真履行区委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全面落实工作要求,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在巡察中,建立工作联动制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实现巡察全覆盖。

加强队伍建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专职和兼职人员相互补充配合完善的人才队伍工作机制,在全区建立50名左右的巡察干部人才库,对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进行适当固定。采取选派干部到省市跟班学习、纪委内部轮换交流等方式相互学习借鉴,组织巡察干部、巡察人才库及相关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一次,每轮巡察前对巡察业务、监督执纪、财务知识等进行培训,把科级后备干部优先纳入巡察工作中进行培养,为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保成果运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和业务检查标准。对巡察到的问题,按照分类处置方式,坚持边巡边改、跟踪督办,避免“一巡了之”,确保每一件问题得到整改、销号、办结、注销,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果。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组织部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兰昌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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