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忠诚履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2 10:44:58

编辑:石林—陈云

2018年,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2018年,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打出系列组合拳,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和处分人数继续大幅增长。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0件,同比增长27%;处置问题线索130件,同比增长30%;立案87件,同比增长66%;结案80件,同比增长82%;党纪政务处分78人,同比增长56%;组织处理10人。通过纪律审查挽回经济损失486万余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大监察调查力度,启动监察调查27件29人,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623人次,讯问77人次,询问94人次,查询194人次,调取272人次,扣押26人次,查封2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4人次。

聚焦重点领域惩治腐败

聚焦关键环节,剑指重点领域。2018年,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9件12人,问责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帮扶工作不严不实、帮扶措施不细不准7人,问责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到位18人,责任提醒谈话61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104个,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92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受理信访举报16件,立案查处1件3人,通过扩线深挖,立案查处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7件9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运用“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

大量反面案例表明,“破法”无不始于“破纪”。2018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防止“小错酿大祸”。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建立廉政谈话室制度,开展廉政谈话1701人次。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7人,使用谈话函询、提醒谈话等方式处置81人,占46%;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61人,占34%;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3人,占13%;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占7%,呈现出“倒金字塔”式结构性特征,在立案数量保持增长的情况下,运用前三种形态处置占比达到93%,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有力守住了纪律防线。(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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