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01 10:27:37

编辑:安宁—矣泽芳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安宁市巡察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先后开展7轮巡察工作,共巡察42个市属单位党组织,7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13个,移交问题线索89件,已立案6件,党纪处分2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着力从四方面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政治责任,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反馈意见》必须由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问题整改方案必须由“一把手”牵头制定,问题整改必须由“一把手”牵头落实,整改结果必须由“一把手”向巡察组、巡察办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销号整改,倒计时推进,及时跟进“清零”;做好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巡视昆明整改要求、安宁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与本职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升,使整改过程真正成为化解矛盾、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在做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等各项工作上,为高质量建成“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一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重视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实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持续跟踪督办,在2018年初对前四轮巡察的22家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自行回头看和重点督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按照“三个坚持”、“三个对照”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单位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落实,制定完善新的措施和制度,大幅提升整改完成率,真正做到整改事项件件得到落实,实现整改事项“销号”。通过开展整改自行回头看工作,目前各单位已完成整改310项,制定整改措施400余条,完善制度127个。经过7轮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共建立健全制度230项。

做好巡察通报,强化巡察震慑作用。对全市普遍性问题、重点问题进行梳理,通过在报刊媒体、“清风螳川”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发布巡察通报,要求巡察整改单位及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在全市召开巡察成果通报会,点人点事,一针见血的通报巡察中的具体案例引起全市广泛关注。把《案例通报》印发至全市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汲取经验教训,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整改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达到警醒、教育和防范的目的。第七轮巡察中,在巡察组进驻前和进驻中部分被巡察单位根据前几轮通报情况,主动清退发放的各类值班费、加班费、补贴、慰问金、组织活动产生的劳务费等费用。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法院庭旁听巡察中发现并移交的受贿案庭审,突显巡察的震慑效果。同时将法院审理判决情况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公开,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警示教育作用更加明显。

综合运用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安宁市委注重巡察情况研究,从第七轮开始巡察情况在向市委巡察领导小组、书记专题会汇报的基础上,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着力解决全局性的制度、机制等问题,发挥好巡察治标治本的作用。巡察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移交方式分配到各职能部门进行落实,并要求在2个月内报送办理结果和进展情况。从市级层面完善“长久立”机制,通过巡察促进全市制度建设。市委根据每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从市级层面促进制度建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巡察情况修改、补充、完善了《安宁市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批报备工作的通知》等10多项制度。同时安宁市不断探索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机制,建立巡察成果与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相联系的机制,有效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安宁市委巡察办)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