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靶向治疗”祛除扶贫领域“顽疾”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31 11:08:2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共排查、移交、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71个,问责处理11人,集体1个,党纪处分18人,提醒谈话74人,纠错诫勉谈话67人,办结率达 100% 。”这是昆明市委第十检查组对嵩明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汇报会上,该县交出的成绩单。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直面问题精准施治,通过监督执纪问责问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看得见的成效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查病情,对症下药开展监督检查。统筹强化五项工作机制,组成5个交叉检查组和4个重点检查组,紧扣扶贫项目、资金、责任等方面开展检查,共发现问题1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核查通知书共14份,现已督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对市交叉检查组反馈的70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同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重点项目、资金情况开展了重点核实检查。进一步完善巡察监督体系,始终把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每轮巡察的重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共发现问题61个,问题均已整改。

      找病灶,猛药去疴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关于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复核案卷机制、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加强通报曝光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做到早部署、早安排。

      抓要害,刮骨疗毒开展责任追究。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驰而不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到精准执纪严查快处强震慑,截止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4件,同比上升54.2%,处理26人,同比上升50%。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8期,20个典型案例,涉及26名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对穴位,健全制度推动标本兼治。制定《嵩明县执纪监督实施办法》,《嵩明县纪委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统筹监督力量,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嵩明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村级权力运行规范手册》《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用制度保障监督工作落实;制定《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试行)》《问题线索管理排查处置工作办法(试行)》《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办法规范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的各个环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王瑞华、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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