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高举戒尺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9 10:40:05
编辑:富民—沈鸿雁
2018年,富民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确保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院党组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召开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富民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院干警签订廉政自律承诺书46份。
抓日常监督管理,严守纪律规矩。驻院纪检组采取定期、不定期形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5条禁令”、公务用车审批、公务接待、会议签到和会风会纪、上下班考勤,以及控申接待窗口、案件管理窗口、办案工作区履职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检务督察24次。通过会前发放征求意见表,交心谈心和了解情况等形式,广泛听取全院干警对检察院班子、支部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廉政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到意见反馈13条。
抓警示教育宣传,筑牢反腐防线。纪检组利用“周五学习日”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其他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6次,让全院干警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严于律己,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召开3次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检察长给全院干警上廉政专题党课2次,开展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约谈6人次。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在《云南法制报》刊载党风廉政信息10篇。
抓纪律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紧扣长效化制度建设,盯住“四风”问题种种表现不放,严防死守,保持高压态势,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聚焦关键少数,聚焦关键岗位,聚焦关键环节,使检察人员习惯在严格监督条件下行使检察权。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持续发力加压,深化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93人次。(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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