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强化惩腐合力 1至11月立案65件67人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5 16:11:10

编辑:官渡—王俊伟

2018年,官渡区纪委监委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将进一步转化成为治理效能。1至11月,共立案65件67人,同比上升66.7%。

加强党的领导,构建权威监督体系。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重要会议精神,持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攥指成拳,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今年以来,区委召开13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30项,2次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分析形势和存在问题,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整合职能,集中反腐败资源力量。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实践摸索试用12项调查措施的要求,根据“四项制度”对适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使用要求等进行严格规范。重点探索留置措施的试用,根据指定管辖相关规定,办理省、市监委指定调查问题线索14件,对6名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加强与公安分局的协调配合,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释放出“1+1>2”的改革效应。

明确监察对象,实现监察全覆盖。将所有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纳入监察视野,持续促进反腐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突出日常监督,实现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监督全覆盖,实现党的纪律、监察法、刑法三者的有机衔接,管住“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的广阔地带。紧盯违法占地、征地拆迁、拆临拆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整治“蝇贪”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结合起来。

实现纪法贯通,推进纪检监察一体进程。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流程,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理清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移送起诉等环节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追逃追赃等协调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合力。(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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