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规范“五书”运用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2-25 12: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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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立项通知书》《账务检查通知书》《监督检查问题反馈通知书》《“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通知书》《函询谈话通知书》,把监督执纪规范性建设作为深化派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用好《监督执纪立项通知书》,对在监督工作中需要引起重视的重点问题进行立项监督,通过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开展立项监督,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分析,以“显微镜”的视角,落细落小,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发出《监督执纪立项通知书》5份,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用好《账务检查通知书》,对被监督单位开展账务检查进行通知,规范账务检查的工作流程,提高账务检查工作的严肃性。通过有针对性地定期不定期检查账务,从账务中查找被监督单位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年共发出《账务检查通知书》1份,发现问题55个,并已督促涉及单位进行整改。
用好《监督检查问题反馈通知书》,对在日常检查、明察暗访、会议监督、立项监督、账务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轻微问题向涉及单位进行反馈,形成问题清单和预警机制。要求被监督单位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以点带面,实现面上工作的整体推动。全年共发出《监督检查问题反馈通知书》7份,反馈问题23个。
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通知书》,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进行通知,规范“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今年以来,纪检组共发出《“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通知书》7份共谈话31人次,督促被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逐级开展谈话提醒241人次,并对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的单位党组和分管领导开展集体和个人谈话提醒。
用好《函询谈话通知书》,对在信访举报、日常检查、立项监督、账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函询谈话进行通知。通过对问题线索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体初步分析研判后,对属于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的,运用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并纳入案件线索进行管理。全年共发出《函询谈话通知书》开展函询3件,并最终问责处理1人。
“五书”的运用,加强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优化了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流程,使监督执纪与工作有机衔接,有迹可循,互相咬合,形成链条,推进了监督执纪规范工作体系建立,实现“探头”无死角、“触角”全覆盖。(刘玉珍 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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