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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让信访干部“头疼”的红包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4 12:57:44

编辑:西山—王银行

我在工作的时候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信里夹带1000元现金,吓了我一跳。”惊魂未定的小杨说道。

不久前,在区信访局工作多年的小杨,头一次遇到信访件中夹带现金的情况,他慌张地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分管领导,经区信访局和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研究,决定由小杨立即联系信访人,请信访人到区信访局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面谈。

“胡女士,首先我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来我局,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由于我们在您的信访件中发现有现金夹带在里面,希望您能拿回去。”

“不,不,不,不是我的,你们帮我好好核查一下我反映的问题就可以了。”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认真排查,还原事情真相,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知道,我也相信你们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钱不是我放的,我也没放过。”

“在信件中夹带现金是错误的行为,信件夹带现金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还可能会出现信件在传递过程中与钱同时遗失的情况,造成诉求无法受理和解决的后果。”

随后,小杨在与信访人面谈的过程中,向信访人说明了信访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同时对其反映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了解,以便交办督办。但是,不管如何劝说和教育疏导,信访人坚决否认钱是她的,拒绝收回那1000元现金。

“怎么办?这不就成了退不出去的‘红包’了吗?”正当小杨困惑之际,局班子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把1000元上交区组织,这时小杨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忠诚履职、尽心尽责的重要标志。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何种职务、无论职务大小,心里都必须装着群众,凡事总是想着群众,以实际行动拒绝收送“红包”,做到“一身正气上班去,两袖清风回家来”真正体现共产党员一心为民办实事的公仆情怀和责任担当。(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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