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真抓实干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4 10:58:16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齐抓共管整体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抓落实。制定《富民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全年主要任务从10个方面、60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县委主要领导亲笔与责任单位签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县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4次;亲自带队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亲自为全县县级领导、科级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讲授专题党课1次。今年来,约谈提醒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2人、科级干部30余人次;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19人。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预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和研究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并督促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46人、约谈1人、谈话诫勉2人。。

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抓监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及书记专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策,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内进行通报,对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4家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督促4家责任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同时组成4个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情况进行督导,结合半年检查,对4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今年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24次,研究各类重大事项241项;书记专题会议11次,研究各类重大事项17项。完成对4家单位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崔朝语 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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