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23456”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2 09:38: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通过“123456”,聚焦监督主责,完善监督体系,探索制度规范,教育惩处并重,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1个档案”强化日常监管。为全县446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和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个人廉政档案,创新监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大数据智能统计分析、 四种形态统计分析等内容模块,通过大数据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2018年,县纪委监委先后为县委、县政府提供1264份领导干部的廉政报告,其中:提拔交流44份,评选评优936份,因公因私出国32份,人大代表8人,其他244人。
“2个台账”压实“两个责任”。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和执纪审查问题台账,继续深化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和执纪审查问题台账,每月以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形式形成排查分析工作机制,每季度通过工作例会开展一次分析研讨,全年督促11家纪检组每个纪检组至少找出一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案促改。2018年,共发现问题22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等38份,开展谈话112人次,问责41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完善制度8个。
“3个机制”深化监督执纪问责。规范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嵩明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协作实施方案》等,建立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监察效能。规范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规范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谋划作用。2018年,公检法、审计等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移送问题线索85件。规范“小微权力”制约机制,梳理村级权力清单10类53项,汇编形成《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等,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网格化工作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6个,问责11人(个),党政政务处理35人。
“4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县纪委监委把日常教育提醒作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主要方式,通过教育提醒,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两个责任”形成有机整体和工作合力。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4人次,同比上升28.1%。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89人次,占比54.3%,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30人次,占比18.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28人次,占比17.1%;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7人次,占10.3%,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少数,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成效较为突出。
“5个创新”助力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创新建立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以精准控牢“受理入口”,以分流转办、办结归档两头为抓手,从严规范管理检举举报件的受理、登记、转办、处置、跟踪督办、归档等环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9件(次),其中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241件(次)、业务范围外举报68件(次)。已办结217件,正在办理24件,办结率90%,挽回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创新建立镇案县审工作暂行办法,完善了移送受理、案件审理、恢复党员权利及申诉复查、处分执行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强化内部监督,将严格的工作程序及刚性要求贯穿审理工作全过程。创新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自办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针对执纪办案薄弱点进行填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执纪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得到加强,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创新建立“四书一报告”和“一案三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达到查办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组织撰写忏悔书(检讨书)82份、家书7份、廉政忠告书7份、谏言书7份、案件剖析报告30份,不断强化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创新建立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等,强化容错纠错、澄清反馈关怀机制保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通过树立鼓励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既对群众有满意的交代,又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对办结的128件举报件进行结果反馈,及时澄清问题保护干部12人。
“6个示范”打造廉洁文化。2018年以来,在巩固提高去年依托嵩明特有的人文、自然景观和基础条件创建县级“一点一园两基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的打造扩大延伸到基层,依托当地基础条件和文化资源,分别打造了杨林经开区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廉洁文化示范点、县政务服务局政风文化示范点、杨桥街道太平龙社区居委会村风文明示范点、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三资”管理示范点、小街镇哈前村委会村级权力运行规范示范点和牛栏江镇河西村委会廉政文化示范点6个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充分发挥其示范品牌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的基础先导作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让党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深入党员、干部思想和心灵,以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章红、袁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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