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紧盯严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21 16:33:36

编辑:寻甸—李秋仙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李某越过农村基层组织,煽动、纠结、组织村民堵路、扣车,阻止国家电投昆明中云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倘甸镇德著村委会境内建设大型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扣押、威胁进村开展工作的公安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种植户,勒索公私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近日,寻甸县人民法院对2018年首例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宣判过程进行了网络全程直播,这也是寻甸县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的一个生动案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全权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精准发力,拓宽线索渠道,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高效开展。

“全县纪检干部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工作伊始, 寻甸县纪委监委就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了明确指向,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好纪委职能作用。

寻甸县着力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查,利用“大数据”监督手段,运用“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等方式,全方面、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通过设置民情意见箱,建立扫黑除恶举报联系点,设立县、乡(镇)扫黑除恶受理中心、村级扫黑除恶受理站等多个信访举报渠道,有效发挥传统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同时积极搭建扫黑除恶“直通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寻甸”设立 “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信访举报;与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共享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组织专项工作组对政法机关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对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九类涉恶案件台账、检察院不诉和不捕的案卷资料、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的团伙案件等进行逐案过筛,集中力量分析研判,从中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此外,寻甸县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与公安、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截止目前,全县已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5条,涉及基层村组干部4条10人,其中由县纪委监委处置涉恶问题线索5件,了结4件,党纪处分1件;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及单位行业职能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邓仕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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