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规范化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9 17:46:31
编辑:盘龙—孟庆毅
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总结办案经验,优化办案模式,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水平,不断强化和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和发展成果。
突出重点,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根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关键少数”,突出“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关切,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462件,交办问题线索177件,处置问题线索137件,了结91件,给予党纪处分65人,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审查起诉12人。
建章立制,规范审查调查流程。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紧盯执纪监督全过程,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配套出台《盘龙区纪委监察委审批程序及文书参考模式指南(试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文书模板。同时,对12种审查调查措施适用进行规范,做好痕迹管理。今年1-11月,运用监察调查措施8项,其中,谈话5人次、询问113人次、讯问10人次、扣押11次、调取68次、查询20次、搜查4次、留置7人。
严格把关,确保查办案件质量。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制定《盘龙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违纪案件集中审理办法(暂行)》,对移送材料、形式审核、案件受理、审理时限、补充调查、审理谈话、集体审议、意见反馈、分歧处理、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案卷归档等具体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对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不齐、量纪不准、把关不严等问题,退回限期重新调查或补充证据材料,并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曹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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