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早、全、硬、实” 严管厚爱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9 17:20:00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从强化培训教育、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监督,压实责任,坚决防止“灯下黑”,以实际行动彰显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决心。

培训教育预防“早”。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本领大提升、作风大改进、制度大规范、感情大融合”主题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多期内容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12期市、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期异地培训班,邀请县扶贫办、县委党校、县史志办领导开展知识拓展培训10期,全县13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利用嵩明党风廉政网、纪委微信工作群、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不断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法规条例,发布廉政信息、工作动态,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

深入了解情况“全”。认真落实嵩明县纪委监委谈心谈话和家访制度,每年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对部分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生活状况、家风情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交际圈的监督,不断凝聚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严格监管作风“硬”。制定出台《中共嵩明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嵩明县纪委常委会嵩明县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嵩明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健全完善《嵩明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每季度对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铁面执纪追究“实”。完善落实《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在信访举报处置、执纪监督、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等重要环节、关键岗位、重要工作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8年以来,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反映8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初核2件,其中,诫勉谈话3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