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解图说

嵩明:图解1-11月案件审理情况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9 16:05: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案审室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四项制度》《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关制度,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纪依规依法审理案件,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2018年1至11月,审理案件88件88人,已审结87件,已结案75件,处理75人。已审理案件中,党纪处分案件83件83人,政务处分案件12件12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12

2018年1至11月,已审结案件87件,已结案75件,处理75人。其中党纪案件结案71件,处分71人;政务案件结案10件,处分10人;党纪政务双处分案件8件8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件5人,法院已判决1件1人。 

QQ图片20181219165454

受处理的75人中,公务员16人,参公管理人员2人,事业单位人员10人,企业职工1人,个体户1人,村组干部33人,农村党员12人。

5

3

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违纪错误类型方面(存在一人构成多种违纪错误的情况):违反政治纪律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人,违反组织纪律3人,违反廉洁纪律10人,违反群众纪律1人,违反工作纪律3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66人(其中有5人涉嫌职务犯罪)。

4

相较2017年同期,嵩明县2018年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一方面,党纪政务案件数量上升,全县共办结违反党纪政务案件75件,较上年同期增加20件,增幅为36%;另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被纳入,增加了案件数量。同时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青年公务员涉嫌职务犯罪;二是重处分人员较多,且大多纪法意识十分淡薄,有的甚至有将功抵过的想法。下一步工作中,嵩明县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源头治本作用,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蒋婧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