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责协同”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7 20:43:42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拧紧责任螺丝、保证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四责协同”推动监督责任落细落小落地。

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螺丝。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召开19次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县委制定《石林县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明确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9类52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项目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县各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主要领导与副职签订,副职与分管的科室签订责任书,县直单位党组织延伸到总支、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延伸到村、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见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层层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健全工作机制,保证责任落实。出台落实“两个责任”“1+7”制度。“1”就是一个实施意见,“7”就是七项贯彻措施,形成了明晰责任、分解责任、指导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责任、报告责任的有机制度体系。出台《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印制《纪实手册》《纪实本》480册,分发给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求如实填写、反映责任落实情况,做到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打造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线,涵盖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动态监督、过程留痕、考核评价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通过互联网实现责任清单公开、任务分解下达、动态监督提醒、台账自动集成、客观考核评价,实现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痕迹化、精准化、科学化管理。

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7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政治纪律问题1件。加大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文明建设等强化监督,发现问题457个,党纪政务处分41人,问责125人次,责任提醒谈话622人次。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推进作风建设,发现“四风”问题60个,提出整改意见51条,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5人,提醒谈话12人;发现收送“红包”问题7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123起,问责131人。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0件、处置问题线索130件,立案87件,结案80件,党纪政务处分78人,组织处理10人,启动监察调查27件29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8个,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106人。

注重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年底进行专题报告建立述责述廉制度,组织44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考核会上述责述廉,全县500余名单位班子成员和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在考核会上以书面方式进行了述责述廉,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对44个责任单位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突出政治问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而出现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板子”今年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个,党纪处分2人,问责16人,责令7个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