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持续学习贯彻新《条例》 练好业务“基本功”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7 20:38:47
编辑:宜良—石雪萍
宜良县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学条例、守条例,在全县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
在组织发动上下功夫。为扎实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县委迅速行动,及时传达文件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县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条例》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每阶段都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截至目前,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廉政党课学习1次,集体政治生日1次,闭卷考试1次,向全体干部赠送80余本新《条例》。
在强化实效上下功夫。利用开展宜良县党群心连心活动,“宜人风清”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宣传学习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机关集体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最新变化,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条例》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条例》闭卷测试,以考促学,巩固学习知识,检验学习成果,并要求机关所有干部职工提交学习《条例》心得体会,确保练好业务“基本功”。截止目前,共在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平台“宜人风清”上发布《条例》相关内容21期。
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 宜良县纪委监委要求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当好“头雁”,带头讲政治、守纪律,自觉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当“甩手掌柜”;带头正确行使权力,依规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1至11月,县纪委监委办理问责33件,问责党员干部46人。(郑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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