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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涉恶案件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3 16:53:55

编辑:富民—沈鸿雁

“旁听庭审现场,引发我诸多思考,这种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令人刻骨铭心。做人一定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将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道德底线不可逾越。”一名党员干部在旁听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富民县人民法院在县行政学校报告厅依法公开庭审余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一案。全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共计200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

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余某以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等方式敛财。为攫取不法利益,余某纠集被告人郭某、张某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和财物损失,严重影响了富民县的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余某等11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系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案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案件严格按照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严格依法审理并择期宣判。

组织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全过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严以用权”的红线和底线,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件中汲取违纪违法的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对提升党员干部法律意识、纪律规矩意识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今后,富民县将继续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依法对黑恶势力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涉嫌恶势力犯罪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展示了富民县政法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加此次公开旁听庭审,使我们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为我们上紧了纪律发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纪律定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维护法律尊严,遵规守纪。”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张 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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