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步走”确保执纪审查安全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3 15:56:50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来,寻甸县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始终将把执纪审查安全作为基础性、重要性工作来抓,视执纪审查安全为生命线,“四步走”确保执纪审查“零”事故、“零”违纪、“零”投诉。

狠抓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监督执纪综合业务培训班,专题学习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执纪审查安全的通知要求; 邀请上级案管、案审等部门业务骨干开展面对面授课,利用典型办案安全案例分析、安全文明办案警示教育、调查取证环节风险点剖析,以案明纪,提升纪检干部在办案安全意识;定期组织纪检干部进行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止办案期间出现纰漏。今年以来,开展专题办案安全教育3次。

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纪律审查保密制度》等,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安全;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的通知》,与1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派驻14个纪检组签订《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和《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切实将“办案安全是红线”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为规范办案程序、约束办案行为、安全调查审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强化过程监控。牢固树立办案人员依规执纪意识,把安全贯穿于初步核实、调查取证、立案审查全过程。谈话前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切实做到接送、交接、回访等环节全程留痕,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调查取证阶段既要依法依规依程,还要注意保密和自身安全;立案审查时要根据被审查人的身体状况、家庭及社会关系分析评估安全风险,把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每个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横到边、纵到底”,严防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办理的30件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负责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对其中的17件自办件进行了督促指导,切实提升了乡镇执纪审查安全水平。

严格监督检查。明确执纪审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谈话室需报批后方可使用制度,并建立相关书面台帐。对使用谈话室的案件,县纪委不定时到办案区现场检查,采取实地查看、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针对乡镇谈话室使用可能存在一定不规范、不安全情况,县纪委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该,今年以来,投入资金4万余元装修改造谈话室,对谈话室使用进行审批157次,消除执纪审查安全隐患5个。

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5件89人(其中科级干部13件15人),党纪政务处分46件62人(其中科级干部8件8人),问责34件52人(其中科级干部9件9人),监委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件1人,均未发生办案安全问题。(舒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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