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7个单位18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3 10:03:37
编辑:石林—陈云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始终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定责履责,压实责任担当。深入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 7”制度》,明确党委6个方面41项主体责任和纪委6个方面30项监督责任。制定《石林县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管党组织负责人,县长与副县长、县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别签订责任书;各单位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责任制网络全覆盖。严格执行《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启动互联网 “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程纪实、痕迹管理。
督责考责,拧紧责任发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责任情况,年底进行专题报告。建立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三位一体”的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县纪委牵头组建督查组和专项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开展检查。县委、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县纪委组织对各责任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对44个责任单位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突出政治问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而出现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板子”。制定《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主要领导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连续出现或集体出现腐败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采取措施的,严格责任追究,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个,党纪处分2人,问责16人,责令7个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党委、纪委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才不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反腐败斗争才有坚实保障。”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如是说。(赵俊良 李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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