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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紧盯基层"微腐败" 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组

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8-12-10 10:23:52

编辑:赵艳芳

“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富雄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15.2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套取的资金予以收缴。”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激活监督执纪的“神经末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积极探索问题线索排查筛选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形势的新变化,加强分析研判,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把握动态,关注信访量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基层一线,走到群众身边,了解群众最关注和最需解决的问题,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将互联网与监督深度融合,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分析研究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紧盯村组干部这个重点人群,深入查找基层干部存在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苗头,直指问题病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村组。

对村组干部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骗取套取各种涉农资金等违纪问题“零容忍”,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严格按照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实施涉农案件定向通报,督促各乡镇对照通报的涉农案件,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4527个,处理78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4人、组织处理6004人(含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移送司法机关271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7批38起。

“‘微腐败’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危害性极大,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必须始终保持从严惩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手软、养痈遗患,要坚决遏制‘微腐败’问题潜滋暗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纪委监委||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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