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低保“优亲厚友”干部受到处分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04 16:32:36
编辑:盘龙—孟庆毅
“赵玉宝的儿子是一名国家领导干部,他家在村里盖着一栋三层楼的房子,还将房子出租开了农家乐,怎么赵玉宝老两口还能吃低保啊?村里有个80多岁的老人,孩子也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困难群众怎么拿不了低保啊!”盘龙区松华街道纪工委到团结社区走访调研时有当地村民向他们反映这个情况。
随即,松华街道纪工委向团结社区的党总支书记杨丽琼、社区居委会主任赵紫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徐才林进行书面函询,函询内容主要为三委成员中是否有亲属在领取低保,并同时对此事进行了核查。三天后,三名同志进行了函询的回复,但在回复中均未如实将亲属领取低保的情况向纪工委说明。同时纪工委在核查中发现,杨丽琼同志的父母、赵紫艳同志的爷爷奶奶、徐才林同志的姑妈均在领取低保。
经查,2015年4月,团结社区党总支书记杨丽琼同志与丈夫杨宏注册成立昆明洪峰绿化苗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公司法人为杨宏,杨丽琼为股东,占股40%。社区居委会主任赵紫艳同志的父亲赵云富为盘龙区改非科级领导,赵云富户在獭猫箐村民小组有一栋三层的砖混结构楼房,近一亩多土地已对外出租为营业性的农家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徐才林的姑父为云南省建投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根据要求,低保户的家庭收入情况需将配偶及子女的情况如实上报,三人在为其亲属办理低保时,就刻意隐瞒了配偶及子女的收入,以便顺利通过低保审核,并且在多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清退。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三名同志作为社区的主要领导,明知道其亲属的实际生活条件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无视纪律和规矩,依然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在民生政策找“好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伤害党群干群关系,经盘龙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丽琼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紫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才林停职检查六个月的处分,对松华街道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经过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没有怀着公心为老百姓办事,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更没有紧绷纪律这根弦,缺乏敬畏心,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等三人明白过来已悔不当初。
“通过这起案件,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大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于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盘龙区纪委监委领导说到。(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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