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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1-11月立案90件 同比上升45%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04 15:13:33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通过“四个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压力不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行贿行为,实现对受贿人、行贿人的同步查处。2018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7件,同比上升23%。立案90件,同比上升45%;党纪处分67人,政务处分13人,双重处分8人,组织措施处理1人。对县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立案 19人,同比上升90% ;处分 15人,同比上升 350 %。

      坚持问题导向与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通过查找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暴露出的问题,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完成26个调研课题,建立修订26项制度,推动调研和制度成果持续转化成治理成效。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0份,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整改问题35个,建章立制5个。

      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编印《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组织2批80余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组织22家单位2500余人参观了“一点一园两基地”;与县妇联联合开展“树廉洁家风 建文明家庭”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等。

      坚持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以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抓手,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村级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制度汇编、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等,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网格化工作格局,强化“小微权力” 监督制约,积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共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6个,同比上升206%,问责11人(个),同比上升1100%,党政政务处理35人,同比上升133%。注重发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收到“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0件,其中14件已了结,6件党纪立案,党纪处分5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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