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让监督“长牙”“带电”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03 09:17:35

编辑:石林—陈云

“无论是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监督都是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如何让监督无处不在,提升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石林县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不断强化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督,使监督“长牙”“带电”。

精准聚焦,瞄准监督靶心。不断增强监督的政治属性,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察监督等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件。紧盯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全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纪律作风不严、不履职不担当等问题,发现扶贫领域问题352个,查处腐败问题7件9人,问责作风问题7人,问责履责不力17人,责任提醒谈话61人,通报曝光7批20人次。深挖细纠隐形变异“四风”,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131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被问责。

创新模式,破解监督难题。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破解纪委监委“唱独角戏”难题。制定《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室共115个,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和纠错诫勉谈话1094人次。为解决监督力量弱的问题,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格局,围绕全县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党的纪律、国家公职人员正确行使公权力,加强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9次,发现问题162个,处理210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问责112人,责任提醒谈话552人。

注重效果,监督刚柔相济。坚持挺纪在前,把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贯通起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3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高压惩腐不放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0件,处置问题线索122件,立案82件,结案62件,党纪政务处分63人,组织处理3人,启动监察调查26件28人,留置4人次。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县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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