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书三报两清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02 09:53:07

编辑:晋宁—张亚云

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出发点,推进问题的解决是巡视巡察的落脚点。今年来,晋宁区紧紧围绕中央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巡察问题整改的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四书三报两清单”工作,扎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区委前五轮巡察27个单位,共反馈问题294个,已完成整改284个。

“四书”。为保证区委巡察问题的整改实效,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晋宁在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中灵活运用“四书”,明确规定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面推动巡察问题无死角、全方位整改。即:巡中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立行立改建议书”,明确要求3天内完成问题整改;巡后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党组织分别下发“巡察反馈问题建议书”,压实党组织及单位“一把手”各自的整改责任,明确2个月的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全区范围内共性、典型问题,及时向非巡察对象的区级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中职能部门也不缺位。

“三报”。为确保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真认领、真整改,晋宁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解决中通过“三报”,及时督促跟进整改工作落实,扎实推动巡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即:整改过程中的“中期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巡察反馈问题后1个月,需向区委巡察办报告巡察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日常督促跟踪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届满后的“整改报告”,被巡察单位需在1周内上报巡察整改报告,由巡察组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整改结束后的“整改月报告”,对个别复杂、需多个部门协调配合、一时难以全面解决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月报告”,区委巡察办建立未整改问题工作台账,适时跟进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个个整改落实到位。

“两清单”。在巡察组反馈问题后,被巡察党组织需根据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拟定“整改问题清单”。同时,结合部门岗位工作职责职能对照检查,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路线图,明确党组织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自认领、各职能职责部门相互配合实施的整改责任,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明确到岗、责任到人,有人负责、有人落实。(雷丽萍 柴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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