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受理网络信访举报59件 占37%25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30 20:18:25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网络举报渠道,确保网上举报问题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有效促进了网络举报常态化。

打造信访“快车道”。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开通了“石林廉语”官方微博和“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轻点手机就能进行监督举报,形成“处处可信访”“时时可举报”的监督网。同时,坚持把畅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好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并依托平台积极解决扶贫、教育、医疗等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网络信访举报59件,占37%。

开辟处置“专车道”。加大网络信访举报直查快办力度,及时召开线索排查会议,研判问题线索可查性,对领导批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信访举报当日登记、当日报签、当日办理。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信访室每天逐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每周汇报信访件办理情况,每月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受理和办结情况,每季度与案件监督管理室逐条对账。同时,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落实,由信访室对转办、交办的网络信访件每周与承办单位进行书面对账,了解信访举报件是否及时办理,确保不压不拖。

建立反馈“直通道”。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实行信访举报收到时告知受理、承办部门承办后告知办理、审查结束后告知结果的“三告知”制度。在信访举报件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举报人,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前及时向举报人告之办理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办理结束后,采取当面答复、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耐心细致做好举报人的思想工作,并及时转交承办单位,并督促承办单位及时答复信访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的网络信访件100%进行反馈。(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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