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把“五道关”回复廉政意见1741人次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30 20:17:05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匡正干部选任之风。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41人次。 

严把“准备关”。把准备工作做在前,加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提前梳理汇总党员及“六类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纪线索、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被问责情况,加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及“六类人员”廉政状况,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党纪政务处分、问责三大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做到数据新、情况明、底子清,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县纪委为5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严把“内容关”。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代表人选、个人或单位评先表彰、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都必须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选拔任用、人大政协等选举、评先评优对象重点审查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廉洁自律等11项内容,对因公出国(境)、评先评优对象重点审查立案调查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对因私出国(境)对象重点审查信访举报等5项内容。 

严把“审核关”。制定出台《石林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细化和固化工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相关部门函件后,迅速启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呈领导阅批、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责任科室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函复等五个环节。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这一环节中实行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至六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办公室“十一室联审”制度,严防“漏网鱼”,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严把“回复关”。在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审核对象的廉政情况据实回复,做到不回避、敢碰硬。正确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延伸监督关口,及早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存在违纪事实,性质严重的,函复真实性意见,建议取消考察人提拔使用或者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存在轻微问题的,也不护短、不回避,如实函复警示教育的情况,让相关部门掌握情况,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严把“责任关”。各相关职能室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征求意见事项,在查阅卷宗台帐、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逐一梳理排查后,在征求意见上签字背书,以防对干部廉洁情况出现误判。并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的,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倒查追责,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加大问责力度,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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