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三个强化”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能力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30 18:53:08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来,盘龙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着眼办案人员能力素质的提升,着力在严格办案程序、强化案件监督上下功夫,确保案件质量。1-10月,立案42件,结案42件。其中受到党纪处分55人,政务处分4人,双重处分3人。
强化能力素质提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监察法和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深入研读理解,并通过“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昆明盘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第一时间对监察法的相关解读以及条例原文、前后对照图解、专家解读等内容进行了转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法规的水平。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力求办法变方法,切实提升业务能力。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省市纪委跟班学习、参加巡察工作和专案要案的办理,在一线提高能力素质。
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出台《盘龙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违纪案件集中审理办法(暂行)》,对案件集中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移送材料、形式审核、案件受理、审理时限、补充调查等具体程序进行明确;对查办案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坚持做到系统数据录入精准、台账分类记录精准、问题线索备案精准、数据统计精准“五精准”,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专人专账管理,定期核对台帐,同期对比和变化分析各项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召集各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案管室、案审室相关人员,安排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强化审理组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以案件审理责任制倒逼审理工作质量,着力构建“铁案工程”;组织开展案件审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工作,针对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交流发言,就下一步改进方向及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并就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展开讨论,在讨论中提高认识,明晰思路,寻求解决问题途径。
强化办理案件质量。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运用各部门互补优势,共享问题线索信息,形成联动办案合力;建设标准规范的留置场所,设置3间标准化留置室,设立5间审查谈话室、2普通谈话室、1间辨认室;动态跟踪所有案件,定期更新案件进度,及时提醒即将超期案件,督促办案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理程序中执纪审理报告、请示、处分决定等纪律文书报告,规范审理程序,提升规范化水平;抓实案件审理责任制,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守住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定位,筑牢案件审理安全关。(曹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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