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强化”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9 21:07:3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委巡察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推进落实,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上级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引导巡察干部学思践悟,切实把政治巡察责任主动扛在肩上。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五个持续”的最新部署,进一步深化“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督促各巡察组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持续发力,把监督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强化巡察力度,扩大巡察覆盖面。实施开展 “331”巡察计划,第一个“3”即选取党群部门、经济建设部门、执法部门等不同业务的县直单位党组织,通过大小部门组合、上下联动交叉等方式,分三轮选取了16家县直单位党组织、6家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第二个“3”即分类筛选软弱涣散村、省级贫困村、信访重点村等3个不同类型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在形式上,采取上半年选择2个村先行试点,下半年总结经验全面铺开,逐轮选取不少于2家村(社区)的方式进行巡察,切实在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推进全覆盖任务有效落实;第三个“1”即对已巡察过的13家乡镇、部门党组织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开展了一轮“点穴式”或“机动式”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4个共性问题及34个个性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不力的2名党委(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3名党委(组)负责人进行了纠错诫勉谈话,进一步提升了巡察工作精准度。
今年以来,开展了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目前在进驻期间)共三轮巡察,对22家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68个,发现问题线索16件。截止目前,已立案2人,问责2人,纠错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2人,了结1人,切实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巡察力量。目前,已固定配齐四个巡察组组长(正科级),两名巡察办干部;巡察组副组长及联络员的配备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各轮参加巡察的抽调人员也优先选择讲政治、守纪律、懂业务、重执行的青年干部,并根据专业背景进行有机搭配,确保开展政治巡察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今年以来,对在巡察中的表现突出3个先进集体和9名优秀干部进行了表彰,并作为年底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大大提高了巡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巡察干部约束激励机制,对专兼职干部实行统一教育管理、统一相关待遇、统一考勤考核,切实做到工作有责、履职有痕。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等制度,制定考核细则,优化考核指标,对专兼职干部考核各有侧重,做到同类干部同类比。
强化整改落实,注重回访督查。不断强化整改报告质量,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建立巡察整改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分管人把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巡察组长确认“三层过滤”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整改报告的质量。今年上报的16份巡察整改报告也反映出,各党组织在巡察整改效果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提升。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等监督优势,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抓真改,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已巡察过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单位党组织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建立巡察整改清单制度,巡察组按照任务清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情况回访检查,“对号入座”、“销号”归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对前四轮被巡察的党组织回访检查中,对整改不力的13家单位下发督促整改落实通知书,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杨春发 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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