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多渠道多载体学习宣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29 18:07:52

编辑:赵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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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跃文主持学习,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徐艳波作专题辅导。

会上,孙跃文就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和《条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法纪意识;二是要学以致用,切实以法律纪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的言行,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以及各党纪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约束和受监督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三是要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总抓手”,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住思想这个“总开关”和“安全阀”,守住法律纪律底线,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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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好、贯彻好、实践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驻司法局纪检组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学习。一是纪检组长两次召开组务会,组织全组人员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当前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边学边讨论,把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二是召开全局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会,组织局机关纪委委员和直属单位机关纪委委员集体学习交流,购买学习读本发至每位纪委委员,并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系列报道,建立学习微信群,认真研读《条例》修订背后全面从严治党故事,从而更加深刻和正确把握《条例》精神。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监察法》过程中紧密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突出一个“新”字,坚持一个“实”字,体现一个“用”字,让条例法规真正入脑入心。学习中,积极运用新载体,如运用文化墙、黑板报、微信公众号、在线学习软件、网络等新方式,拓展学习的空间和时间,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以致用,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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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渠道开展宣传,利用法援中心接待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咨询窗口、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渠道,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的宣传,向参与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各法律服务行业的值班人员开展宣传,向到各法援接待窗口咨询的群众开展宣传,着力引导群众知法、懂法、信法、运用法律的思维来解决问题。

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利用“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学习与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进行学习与宣传,做到内化于心,学思践悟,通过学习法规条例,始终铭记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日常公证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巩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意识,坚持做到廉政风清、不触红线。(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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