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积极探索巡察方式方法 有效发挥“利剑”作用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8 17:58:13
编辑:晋宁—张亚云
区委巡察是为基层党组织的一次政治“把脉体检”,为把“病症”把准并得到有效根治,晋宁积极探索推进巡察的有效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区委巡察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巡察“利剑”作用,切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建章立制压实责任。晋宁始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工作定位,进一步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断建立完善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措施。今年来,晋宁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并于今年10月制订出台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实施细则》《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5项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规范区委巡察工作,突出压力传导,在着力推动巡察“全覆盖”目标的同时,以巡察倒逼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以巡察督促问题整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意识,着力破解管党治党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
备足功课巡有所指。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今年来,针对巡察组无巡察乡镇的工作经验,在开展巡察工作前,区委巡察办提前到6个乡(镇、街道)深入调研,充分了解近年来各单位在“三大问题”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深入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人员,并将此情况在巡察进驻前向巡察组长进行通报,使巡察组在进驻时能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剑有所指”,不是泛泛而巡。
探索巡察建议书制度。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晋宁积极探索实践有效发挥区委政治巡察治本功能的方式方法。今年10月,建立了区委巡察工作建议书制度。规定: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全区范围内共性、典型问题,形成专题报告,经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及时向非巡察对象的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并督促其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今年11月初,针对巡察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混乱的问题,区委巡察办向区总工会发出了首份《巡察建议书》。
灵活运用巡察成果。晋宁区委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无死角,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及时向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区委组织部移交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区委宣传部移交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先后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材料28份。一年来,晋宁区委对15家区直单位及4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巡察反馈问题200个,完成整改131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9个,挽回经济损失133557.69元;移交问题线索20件,立案2件,问责1人,提醒谈话2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雷丽萍 柴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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