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注重”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今年以来共立案90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8 16:06:3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能,找准执纪监察工作发力点,实现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同步提升。2018年1至11月,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67件,同比上升23%。共立案90件,同比上升45%,结案74件,同比上升72%,党纪处分67人,政务处分13人,双重处分8人,组织措施处理1人。

      注重抓实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全力打造“一信、一网、一微、一群、一书”“五位一体”新媒体宣传教育平台,不断提升廉政教育影响力。在建设完成“一点一园两基地”的基础上,固点扩面,完成6家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打造工作,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编印《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发放《监察法》《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书籍,开展廉政花灯小戏汇演、《条例》《监察法》宣讲和知识竞赛活动等,从源头筑牢拒腐防变筑牢思想防线。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教育、参观“一点一园两基地”、家庭助廉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

      注重强化联合办案,提升办案质效。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个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区,采取“1名转隶干部+1名纪检干部”的模式开展联合执纪审查调查,目前,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现有纪检监察力量,联合作战8次,不断提升全县执纪审查调查质效。联合全县反腐败力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将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谋划作用。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和通报问题线索85件。

      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紧握纪律“戒尺” ,坚持挺纪在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由“ 惩治极少数 ”向“ 管住大多数”拓展。紧盯 “关键少数”,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跟踪监督、动态管理。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00人次,有效预防了带病提拔,带病受奖等情况。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函询了结的县管干部进行书面反馈;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2018年1至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89人次,占比54.3%,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30人次,占比18.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28人次,占比17.1%;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7人次,占10.3%,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少数。

      注重制约“村级权力” ,整治基层“微腐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将监督关口前移,制定《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梳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阳光村务、救灾救助、村民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人员聘用、服务村民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梳理、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问题,2018年1至11月,共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5个,问责11人(个),党政政务处理34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8期,涉及20个典型案例,26名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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