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用好监察建议书实现“再监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8 14:32:26

编辑:石林—陈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责令你街道对西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西环居民小组组长潘某作出责令辞职、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处理......”近日,石林县监委向鹿阜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西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中存在骗取拆迁款等问题提出监察建议,责成鹿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三十日内上报办理结果。这是石林县监委用活用好监察建议书,倒逼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石林县监委把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查缺补漏,及时堵塞漏洞,有效实现“再监督”。

在对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工作中,石林县监委强化“再监督”这个有力抓手,不断提升监督实效,通过通报、约谈、点评、分析的形式,督促单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达到规范单位、治理源头的效果。

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石林县监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个案、共性岗位、重点领域、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精准找出案件暴露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为让监察建议书落到实处,石林县监委建立专门台账、列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通过电话提醒、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每份监察建议书的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监察建议书变成“一纸空文”。

“认真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以监察建议的形式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正确行使权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深化以案促改,及时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表示。

截至目前,石林县监委对相关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发出监察建议7份,督促部分乡镇(街道)对骗取拆迁款、破坏森林资源的5名村组干部和相关问题进行处置,相关单位的回复率达100%,每条建议都形成规范性处理意见。(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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