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个清单”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7 09:28:1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追责清单开展监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列出“任务清单”。牢牢把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定位,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不直接参与、牵头组织应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或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而是重点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开展监督,紧盯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措施到位情况,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在刹风整纪、追责问责。

明确“责任清单”。压实县乡纪委、村监委、村小组党支部四级攻坚责任,村小组党支部、村监委到每家每户一一核对,看精准识别到不到位,“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兑没兑现,做到家家有数、户户清楚。乡镇(街道)纪(工)委每个月组织力量对一个贫困村实施全面检查,实现一年期间全覆盖。县纪委对各级责任落实情况组织抽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接深入村组和农户,了解真实情况,查出真实问题,把责任和任务压实。1至10月,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开展监督检查38次,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8件。

落实“整改清单”。对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点对点、一对一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对个性问题和自身存在问题,“对单”找思路、补“短板”,确保工作抓出实效。对共性问题、政策性或需要多部门合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帮助协调解决。1至10月,县纪委共下发11份督办通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200余个。

出具“追责清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及时出具“追责清单”,严格追究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各部门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如果不发现问题、不整改问题,或者是上级抽查出该发现未发现的问题,就严肃追责。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28个,处理15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70人,责任提醒谈话75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通报曝光7批20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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