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借力临时党支部推动巡察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6 18:02:05

编辑:盘龙—孟庆毅

      “巡察是政治巡察,打听打探巡察消息,提供虚假材料应付检查等行为性质恶劣……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干扰巡视情形轻重予以界定后,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相应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巡察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是区委第一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在巡察期间开展支部学习活动时互相讨论的场景,也将在以后巡察工作中成为常态。

      “每次巡察对巡察组成员都是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合,各组组员来自不同单位、身份不同、履历不同,且都是第一次共事,通过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可以让组员在短时间内发挥所长,增强凝聚力,快速转变身份角色,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区委巡察办主任说道。临时党支部按巡察组别设立,将巡察组全体党员纳入各组临时支部,由各巡察组组长担任支部书记,实行组长负责制,不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突出政治引领,紧扣政治巡察定位,为把巡察工作与党组织建设同推进、同部署。自启动十一届盘龙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以来,五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就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填补巡察期间党员管理空白。

      抓实学习教育不松懈,强化党员意识,着力提高巡察业务知识。巡察期间以支部会议、组务会、小组碰头会的形式,及时总结每周工作,部署下步查阅重点,尤其对巡察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重大事项,都经由临时支部集体讨论后决定,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党章党规党纪中涉及巡察内容方面、习近平新时代治国理政重要思想、保密法规知识等进行,落实专人认真填写区委巡察办统一发至各组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现问题能力,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从严监督管理不停歇,关注临时党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动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力争把党员的标准和对巡察干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政治巡察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组内谈心谈话相互提醒机制和轮流考勤制度,从严管理,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做严做实自身建设,实现党员无缝隙管理,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刚进驻巡察时内心很忐忑,如何消除陌生感,快速融入,完成组织重托,成为萦绕在心里的困惑,但临时党支部的成立让大家迅速拧成了一股绳,克服了巡察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无法参与原单位组织生活实际。过去一个月在巡察中度过的组织生活,增强了我们组员的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完成巡察工作的信心,也成为我这一巡察新兵的珍贵回忆。”初次参与巡察工作的说道。(罗婷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