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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严格案件审理把关 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1-26 10:20:44

编辑:赵艳芳

派驻机构体制改革后,市纪委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案件审理室主动适应新变化、新问题,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要求,紧扣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重点和热点,把好案件审理最后一道关,深化派驻纪检组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推动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从严把关,依法依纪推进案件审理。切实做到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和“一案三审”制原则;不断强化“强化职责意识和大局观念” 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的落实。目前,共受理党纪、政务违纪案件和问责事项42件,审结39件。其中,审理党纪、政务违纪案件25件27人(审结22件23人);审核问责事项17件23人(审结17件23人),未出现一件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

规范运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组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新的规范和要求。积极配合市纪委案审室制定了《昆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搜集、整理、汇编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常用条规汇编》,推动纪检干部规范、高效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办案效能。

统筹协调,发挥业务指导治本功能。针对纪检组组建后,人员变动大,新手多,业务不熟,难以保障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等情况,案审室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功能,统筹对27个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进行党纪、政务审理和问责审核;细心解答各纪检组提出的问题,精心指导,接受各纪检组电话、来访咨询100余起;指导6个案件审理小组进行案件审理,查办案件8件9人,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组程序化、规范化办案的意识和水平。

以案代训,认真开展审理培训工作。突出重点,以审理小组为单位,以具体案件审理为突破,分别对第一案件审理小组、第四案件审理小组开展了“以案代训”,对审理小组所关心的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问责事项程序及适用条规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提升了审理小组自办案件的审理业务水平,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司法审判的检验。

提前介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经审批案审室进行了提前介入。截至10月,案审室共提前介入审理案件5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为治本奠定了基础。(驻市级机关工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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