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把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启动监察调查26件28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6 11:38:54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监察委坚持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加强廉政教育,编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县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例选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警示教育公职人员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围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情况,对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改善营商环境领域、公共服务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457个,党纪政务处分41人,问责125人次,责任提醒谈话622人次。注重日常监督,把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起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3人,建立了廉政谈话室制度,开展廉政谈话1094人次。

坚持把调查作为核心职责,确保反腐力度不减。构建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0件,同比增长27%;处置问题线索122件,同比增长47%;立案82件,同比增长78%;结案62件,同比增长78%;党纪政务处分63人,同比增长37%;组织处理等13人。启动监察调查26件28人,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589人次,讯问71人次,询问93人次,查询183人次,调取256人次,扣押21人次,查封2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4人次。严把办案安全底线,加快留置场所建设,把办案安全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开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问题3个。

坚持把处置作为重要职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3名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其中,警告1人、记过1人、开除1人。依规问责问效,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9人次,责任提醒谈话60人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把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查处职务违法案件中,涉及职务犯罪的12人,移送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发出监察建议7份,督促部分乡镇(街道)对骗取拆迁款、破坏森林资源的5名村组干部和相关问题进行处置。(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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