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防“灯下黑”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2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24 14:35:42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入手,坚持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并重,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免疫力”, 筑牢“防火墙”,严防“灯下黑”。

深化思想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持续深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下发《县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1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宣讲活动26次。

打铁必需自身硬。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采取全员集中培训、分批轮训、重点强训等方式,加大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开设 “机关业务讲堂”,开辟“理论学习”“政策法规”“以案说法”等板块,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等开展学习。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无规矩不成方圆。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和《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从品质、纪律、工作、形象、社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时刻提醒大家“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打响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持久战。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家访制度等,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2人,其中问责2人、约谈7人、责任提醒谈话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的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晖表示。(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