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19 16:52:33

编辑:寻甸—李秋仙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注重源头治理。完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通报主体和对象、范围,通报的时限和要求,强化震慑作用;同时督促易滋生黑恶势力的交通运输、房产建筑、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以及商贸、集贸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集资质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于一体的常态性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阻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利益输送的渠道,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的土壤。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认真研判,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对今年以来新收到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把涉黑涉恶问题作为一项排查重点,对处置意见严格把关,防止应初核的问题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一转之了之。今年来,司法机关已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5条,涉及基层村组干部4条10人。

拓宽举报渠道。通过设置民情意见箱,建立扫黑除恶举报联系点,设立县、乡(镇)扫黑除恶受理中心、村级扫黑除恶受理站等多个信访举报渠道,有效发挥传统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同时积极搭建扫黑除恶“直通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寻甸”设立 “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信访举报;与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共享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严肃追责问责。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地区,将视情组织开展异地交叉办案,推动解决有件不办,压案不查的问题,对涉及重要岗位县管干部的,提请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督办;对领导批示件一律实行提级办理、限时办结, 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彰显法治权威,形成有力威慑。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恶问题线索5件,其中,了结4件,立案1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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